入监三月被迫害致心脏病 酒泉监狱称“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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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甘肃金昌市法轮功学员王淑申被枉判入冤狱仅三个月便被迫害致脱相、心脏病(心脏早搏)。家属向狱政科索取体检单遭狱方阻挠。

酒泉监狱为了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采取各种酷刑折磨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包括罚站,熬鹰,禁闭,包夹二十四小时监控迫害等等。

金昌市法轮功学员王淑申二零一三年六月十四日被劫持到酒泉监狱。六月二十八日,家属接到酒泉监狱通知王淑申被关押在四监区。家人在接到通知不到两周的时间去接见,发现人已被迫害的脱相,脸发黑,人已黑瘦黑瘦的,手脚都肿了,还时不时的咳嗽,接见时身后还有两个包夹看管。王淑申一到四监区就由六个包夹二十四小时轮流监视,减少睡眠时间,罚站,监控他的一举一动。

会见结束后,家属非常担忧王淑申的处境,前往狱政科了解详情。一王姓科员接待了家属,他表示这些现象是“正常”的。所有的人在入监队都要进行“军训”,是“训练”造成的。家属质问“军训”难道还包括罚站,剥夺睡眠吗?此人无言以对,便搬出监狱规定“不会虐待被监管人员,不会做违法的事情”搪塞家属。

七月十日,家属二次去监狱要求探视王淑申,监狱以不满三十天为由,不让见人,家属无奈返回。

九月十一日,家属再次来到酒泉监狱,却在接见前被找谈话,目的是不能与王淑申谈有关“法轮功”等敏感词,否则切断通话,结束接见。家属接见时,通话是全程监听和录音的。并告知家属王淑申才转入十三分区监区(所谓严管分区)大概6天,体检过一次,一切正常。

在王淑申入监的几个月内进行了三次体检,监狱谎称身体一切正常。其实据一名刑满释放人员透露,王淑申在7-8月份被禁闭长达两个多月,刚从禁闭室出来转入严管分区。禁闭期间还遭受包夹的迫害,剥夺睡眠,最终造成心脏病。

王淑申(王树申),男,一九七三年八月八日出生,原是西安冶金建筑大学的学生,成绩优异,修炼法轮大法后,他明白了“真、善、忍”法理的内涵和人生的意义。然而,却因为坚持信仰“真、善、忍”,被中共剥夺了研究生资格和就业的机会。二零零零年,王淑申通过了本校研究生入学考试。在面试时,面试人提出了变异的选择:放弃法轮功就可以读研究生,而且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王淑申表示修炼法轮功没有错,做好人更没有错。就这样,王淑申失去了读研究生的机会。二零零零年十月份,本在西安打工的王淑申被甘肃金昌市国安特务绑架到金昌市,后来被劫持到兰州市平安台劳教所迫害两年。

二零零五年为维持生计,王淑申创办了中小学生的课程辅导班,名为明智辅导班,收费低廉,辅导效果却很好。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二日十一时左右,金昌市国保支队恶警李新华,金川分局恶警李叙和、贾德兰、广州路派出所恶警李玉俊、李生云等十几人,伙同社区人员李红(女)骗开了门。恶警、便衣非法抄家,王淑申上完课回家后,发现家中有十几名恶人,王淑申质问恶人非法闯入民宅乱翻东西。随后恶警绑架了王淑申和妻子谢小芳,家中只有一五岁男孩,并把家中王淑申用于办学用的电脑、打印机、复印纸以及电脑中储存的语文、化学辅导材料抢劫一空。

二零一三年三月七日,金川区法院非法庭审,两位北京律师做了无罪辩护。三月六日,金川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李叙和跟踪律师,企图骚扰律师。三月七日早晨庭审前,律师被谈话,金川区法院领导及法官李永东向律师施压,干扰律师做无罪辩护。三月二十五日,区法院枉判王淑申三年六个月。

王淑申不服一审判决向金昌市中级法院上诉,家属继续聘请了北京律师参与诉讼,家属和律师两次书面向法院申请公开庭审,但审判长徐兴,审判员狄培明,刘维亮惧怕民众了解真相,不敢公开庭审,暗箱操作。六月五日,金昌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裁定书六月十二日才送达本人,六月十四清晨六点多王淑申便被劫持到酒泉监狱。


甘肃省酒泉监狱参与迫害的主要责任人:
反x科科长王永军:0937-2659854,办公室:0937-2659924
狱政科科长陈升开:0937-2614847,办公室:0937-2660714、0937-2657371,接见室:0935-2655254
四监区 队长朱发宏:0935-2610175,指导员蒲永斌:0935-2652627

甘肃省酒泉监狱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甘肃省酒泉市祁连路16号,邮编:735000(后可加科室名,例:甘肃省酒泉市祁连路16号卫生科)
注:甘肃省酒泉电机厂(以下通信地址主要是针对狱内服刑人员)
一监区:酒泉市01信箱1分箱
二监区:酒泉市01信箱2分箱
三监区:酒泉市01信箱3分箱
四监区:酒泉市01信箱4分箱
五监区:酒泉市01信箱5分箱
六监区:酒泉市01信箱6分箱
七监区:酒泉市01信箱7分箱
八监区:酒泉市01信箱8分箱
通讯录(区号:0937)
领导:
姬培荣:0937-2613581
马占明:0937-2618466
丁为民:0937-2614995
侯卫平:0937-2611246
王多强:0937-2614398
吴怀军:0937-2614844
杜小红:0937-2613952
戚玉泉:0937-2661657
领导办公室
王伟:0937-2611883
办公室:0937-2612349
主席刘建国:0937-2655190
调研员张新民:0937-2617883
曹炜:0937-2655537、0937-2611234
办公室
郭沫清:0937-2613572
马文相:0937-2660919
办公室:0937-2619349
文印室:0937-2651574
总务室:0937-2651634
档案室:0937-2660740
传真室:0937-2614826
政治处
周文华:0937-2654457、0937-2660734
反邪科
王永军:0937-2659854
办公室:0937-2659924
卫生科
赵戈壁:0937-2614985
办公室:0937-2660247
王玉:0937-2613688
供应站:0937-2663139
教育科
谢刚:0937-2614859
办公室:0937-2659594
狱侦科
黄学军:0937-2611444
办公室:0937-2655824
罗军:0937-2655513
监控室:0937-2652120
服刑指导中心
韩雪松:0937-2652424
办公室:0937-2613284
狱政科
陈升开:0937-2614847
办公室:0937-2660714、0937-2657371
接见室:0935-2655254
综合科
闫昌军:0937-2655626
管理办:0937-2653404
办公室:0937-2660724、0937-2653175
生产科
方向:0937-2617179
陈书廷:0937-2669024
内勤办:0937-2660624
外协办:0937-2659584
库房:0937-2612384
配电室:0937-2619244
锅炉房:0937-2655484
工会
姜浩:0937-2660745
服务站:0937-2657483
图书室:0937-2653054
技术质量科
何振红:0937-2613771
化验室:0937-2613264
资料室:0937-2656474
企业财务科
王文:0937-2660745
苏金玲:0937-2660747
陈静:0937-2660742
葛海燕:0937-2654920
供销科
王龙:0937-2657480
业务室:0937-2656400、0937-261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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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室:0937-2618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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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文亮:0935-2660804
谈话室:0937-2653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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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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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立仁:0937-2659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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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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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室:0937-2654933
办公室:0937-2653354
技术办:0937-2654933
四监区
朱发宏:0935-2610175
蒲永斌:0935-2652627
十二分监区:0935-2654455
十三分监区:0935-2657671
内勤:0937-2658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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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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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虎冈:0937-2654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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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区值班室:0937-2659093
六监区
张兴强:0937-2659070
李虎林:0937-2650807
谈话室:0937-2651072
办公室:0937-265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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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监区
鲁德龙:0937-2659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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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室:0937-2659135
八监区
姜波:0937-2665257
寇克龙:0937-2650177
程俊林:0937-2612948
谈话室:0937-2651367
办公室:0937-2650749
值班员
吴涛:13993727361
魏志坚:13807388558
黄建新:13893789982
陈红卫:13893753179
段建国:13830756603
马永健:13993706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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